濉溪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信息来源: 濉溪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濉溪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以公开透明、服务群众为宗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濉溪县统计局按照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围绕统计领域重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及时发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信息、数据解读等,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55条,主动公开目录信息1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有序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年来,濉溪县统计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保密关、数字关,始终做到发布、转载信息严之又严、慎之又慎,避免出现失泄密问题。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避免出现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针对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清理错敏、错别字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丰富发布内容、增加发布频次、严格内容审核、优化细化信息,常态化做好各栏目的日常维护和更新。本年度没有主动公开目录调整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认真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统一协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信息发布质量进行实时检测,确保信息公开权威、及时、准确。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2025年我单位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本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全面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定期排查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针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2025年做了如下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聚焦新形势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积极做好宣传解读,并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贴近生活,实现专业数据和知识解读通俗化。二是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片、视频、问答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在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做法

    2025年濉溪县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以清单化管理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2025濉溪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濉溪县统计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分栏目明确责任股室,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密切沟通联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注重工作实效性。针对不同情况的公开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针对一些时效性强的月度经济数据及数据分析,做到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和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统计信息。三是突出公开重点。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信息及时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图文解读信息,做好解读工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濉溪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