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1-21 00:00 字号: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和招标采购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我局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职工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传达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在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明确局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细化责任,明确分工,齐抓共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五有四落实”,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四落实”即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招标采购网、政务网、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和相关文件,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在办公区域制作安装政务公开标语牌、政务公开制度展板,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相关制度。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包含《淮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淮北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招标采购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原则、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和奖惩以及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监督和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四)严格监督检查。局党组要求局综合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力、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印发了《淮北市政府采购询价及竞争性谈判项目聘请专家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招管局职工廉政行为规范》、《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内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加强严格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2年度在淮北招标采购网站和淮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刊发新闻类信息2717条,2012全年编印《淮北招标采购简报》58期,采编稿件150篇,热情接收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共接咨询362次,咨询电话接听986次,网络信箱2人次,其他咨询方式56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招标采购网、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务网向公众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和载体予以发布,并辅以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便民栏,为群众提供详尽的信息服务。向有关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分别邀请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专家代表、供应商代表近50人参加座谈会。征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成12条反馈给相关科室及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从“随意公开”向“依法公开”转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错误信息澄清和责任审查与追究制度还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报送还存在不够不及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今后,我局将以《条例》为准则,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增进交流互动。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联系和交流,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对政府信息编写、审核、上传、存档等严格程序、明确责任;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有序、规范。三是充实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改进工作方法,力争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范围的广泛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