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9 10:16 字号:

淮政办〔202318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行业供给潜力,激发产业发展动能,推进养老多业态融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2216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行业供给能力

(一)构建多层次养老照护体系。提高全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管理力度,推广第三方居家上门服务模式,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优先发展嵌入式养老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努力建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闲置设施改造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承办承接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利用自有物业或闲置国有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辐射周边居民,提供基础照护、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助学、助洁等普惠型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打造形成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具有照护、医疗、康复以及安宁疗护为一体的康养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鼓励军休机构与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一站式服务平台签约合作,为军休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二)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完善老年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项目,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做好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健康体检和医养结合服务。聚焦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推进医养、养护协同发展。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改建扩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康复照护体系建设,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引进养老产品制造产业。积极引进养老康辅产业,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康、养、护等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完善供应商准入标准,动态更新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支持在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器具租赁点,推广应用优质老年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加快实施养老项目。鼓励按照适老化标准建设疗养式、社区嵌入式养老项目,高配置开发建设具有康复中心、娱乐中心、24小时管家服务的新一批养老社区产品,建设年轻人、老年人融合居住的综合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淮北银华康养综合服务中心、烈山区养老服务中心、杜集区区级特困失能照护中心(朔西湖项目)、相山区敬老院改造提升、临涣镇敬老院项目二期、东街道机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曲阳街道(濉河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建投集团)落实适老化房屋建设和改造标准,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纳入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发展宜居宜养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养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餐饮、家政、教育、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积极探索特色休闲养生、文化养老、生态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六)增加老年教育市场吸引力。积极拓展老年教育办学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因需施教,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健康养生、金融理财等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支持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开发线上授课、互动交流等产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动老年教育与老年旅游、机构照护等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外部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主题游学、文化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激发产业发展动能

(七)提升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争取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带动养老产业重点项目。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比例,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出台针对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产品,拓宽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提高养老企业信贷投放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对中小养老服务企业信贷担保支持,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养老产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多渠道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来源,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公益机构、基金会、企业等多方资金投向农村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八)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康复辅具、智慧养老等机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税收减免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对依托社区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收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的,免征契税;对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落实养老用地保障政策。保障新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鼓励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鼓励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低偿等方式,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或医养结合产业,并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养老或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发挥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培训(实训)基地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管理和康复辅助器具设计等相关专业,扩大养老产业专业人才招生规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通过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人员调整、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合理规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落实护理员持证奖励、入职奖补等优惠政策,出台护理员工资指导价,落实护理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和各项优待举措,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途径培育和引进高素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造就一批养老服务领域管理型领军人才和科技型领军人才。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爱和职业精神弘扬,按照规定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美护理员评选等活动,增强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荣誉感与使命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十一)实现智慧养老数字赋能。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建设,加快县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内居家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内容,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建设全市统一的集信息发布、养老服务、平台监管等于一体的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促进养老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产品、智能医疗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辅具产品等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建立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深耕养老消费市场

(十二)激发潜在消费需求。通过适度补贴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按需购买社会第三方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推广普及康复、适老化辅助产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倡导子女为老年人消费购买养老服务和养老周边产品。在全社会开展老年人照护基本常识教育。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探索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投入的运作方式,加大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兼顾稳健性和收益性,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专为老年人客户发行的养老型理财、信托产品。(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老年人现金支付能力。加强老年人的消费权益保护,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完善预付费管理制度,严防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市民政局)

(十四)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面,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年金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发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满足多样化护理需求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做好与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衔接。(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支持推广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丰富商业保险产品供给,加大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产品供给。(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十五)打造养老服务新高地。结合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文旅、养老、休闲、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利用南湖湿地公园、相山森林公园、龙脊山森林公园、乾隆湖等生态景区和柳孜隋唐大运河码头遗址、临涣古城、濉溪老城石板街等历史人文景观,结合资源性城市特色,推进工业遗址、矿区铁路轨道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就地施策,打造一批临近养老机构的户外康养活动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优化发展制度环境

(十六)建立健全部门统筹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机制,加强部门统筹,落实责任主体。发挥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强化养老服务职能,科学整合相关机构和资源,切实提升基层养老经办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加强养老产业统计方法研究,开展相关统计分析,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十七)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定期公示养老产业扶持政策,给予市场各类运营主体同等的床位建设、机构运营等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完善财政补贴制度,推动补贴方向从补供方补需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养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实行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探索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形成机构全覆盖、内容全方位、服务全过程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共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市养老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我约束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对接长三角地区先进养老行业及养老产品周边企业,实行全链条精准招商,主动招引一批康复辅助器具、适老化器具等成熟产业集团。探索老年认知症专项照护、慢性病养生调理为主的医疗养老综合模式和外出旅居、颐养结合的旅游养老综合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全市每年谋划、编制养老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落地项目不少于4个。(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十九)做好做实产业发展平台。积极参与区域间养老信息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养老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养老资源共享,充分运用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调度,管理平台设置呼叫中心,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机构入住咨询、服务质量投诉等服务。运用市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提供特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及面向社会老年人群体的各类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融入长三角协同发展。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政策异地互通、市场要素流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区域内养老服务标准、照护需求评估、护理人员评价及资格标准互认,统筹区域范围内各类专业培训、资格认证资源,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与交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异地养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向长三角地区开放,共享养老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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