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就业见习】关于“就业见习”,这些政策你了解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人社 发布时间:2023-05-22 15:57 字号:
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就业见习对象包括哪些?
见习对象主要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鼓励离校6个月的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企业参加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就业见习单位主要包括哪些?
各地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和青年意愿,积极确定一批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就业见习补贴如何发放?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个人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个人申请见习有线上、线下两种渠道。


线下:根据个人意愿到市/县/三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手机端申请。


个人账户登录“皖事通”,点击“办事大厅”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事项,进入后按提示操作提交申请即可。(注意:线上申请一定注明参加市/县/三区就业见习)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1-3050620;


濉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0561-6071929;


相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3366521;


杜集区人社部门电话: 0561-3091050;


烈山区人社部门电话:0561-46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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