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印发实施

浏览次数: 作者:首席记者 王守明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4-20 09:21 字号:

记者4月17日从市财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日前印发实施,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有力增强企业对奖补政策的获得感。

当前,我市经济正在进入转型发展期,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重点扶持,现行的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较为分散,重点不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出台的时间早且长期没有修订,已不适应我市当前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市政府安排,在对市本级现行奖补政策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基础上,市财政会同市发改、科技、经信等8家政策主管部门,对市级现行的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优化整合,形成《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

《清单》共六类,58项。第一类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12项,兑现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第二类为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18项,兑现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类为支持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政策,12项,兑现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第四类为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8项,兑现部门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第五类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2项,兑现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六类为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6项,兑现部门市文旅体局。

《清单》要求,各政策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按政策主管部门切块安排。主管部门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在市数据资源局“免申即享”清单中的奖补项目,各政策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兑现。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原则上,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有特殊规定除外)。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C的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分别按照100%、90%、80%兑现支持资金;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对市级出台财政奖补政策(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或已明确承担主体配套比例分担的除外),由市级财政承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统一规范并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由市财政局牵头,在每年第一季度统一对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对于之前出台的各类市级涉企产业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支持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奖补政策继续执行),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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