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3 09:42 字号:

淮政办秘〔202256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3日      

 

淮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托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淮北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和《安徽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1. 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围绕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体制机制方面,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规划编制方面,制定了《淮北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在组织实施方面,出台了《淮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淮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淮北市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北市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在支持政策方面,出台了《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支持政策清单(试行)》。

2. 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探索建设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逐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资金投入稳步增加,20182020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共计1.44亿元。各级养老服务中心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建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6个。全市养老机构共有51家,总床位855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529张,占比超52.94%。积极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20202021年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14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47万元。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补助经费投入,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生·年标准给予补贴。通过多种婴幼儿照护模式,提供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

3. 服务需求持续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持续增加。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1970265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约324394人,占16.46%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4889人,占13.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6个百分点,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0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为73995人。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未来淮北市托育服务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十四五”期间必须加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以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

4. 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医养融合稳步推进。建成“1+4+N”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智慧助推养老服务品质,助力提高智慧监管水平。2020年淮北市4个智慧化项目荣获安徽省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推进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推动15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养老机构19家,医养结合机构10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103张。围绕“幼有优育”,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补齐民生短板,逐步建立有指导意见、有管理办法、有设置标准、有支持政策清单、有推进工作机制的托育服务发展体系,荣获安徽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创新奖。

(二)困难挑战。

1. 面临的挑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以及养老托育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生育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叠加效应,“十四五”期间淮北市人口发展将会呈现出两大典型特征:一是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二是新生儿数量明显增加,婴幼儿照护需求将更加迫切。“一老一小”人口数量的快速变化,不仅会对养老托育服务的数量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且会对其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2. 面临的困难。在养老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空置率高并存,养老行业服务质量不高、监管薄弱,失能失智老人服务供给不足,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还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还存在短板等。在托育方面,托育服务事业底子薄弱、区域发展不均衡、创新能力不强。一是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2020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为73995人,能够提供托育的机构总数为43家,拥有的托位数为1869个,托育服务需求规模巨大,托育服务供给缺口较大。二是托育服务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及城区间托育基础和发展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三是托育服务人才稀缺,待遇普遍偏低,专业培训机会缺乏,职业吸引力不足,从业人员离职率高。

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关系到“三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未来人口结构及发展趋势,是当前我市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因此,制定实施 “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迫在眉睫,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科学研判“一老一小”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以扩大有效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健全政策体系、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兜底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显著增加,养老托育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与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养老床位突破10000张,每千人口拥有5.04个托位。“十四五”期间,前三年普遍发力,先解决“量”的问题,后两年集中攻关,注重“质”的提升。

1. 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智慧养老为辅助、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及以“幼有优育”为导向,以“普惠托育”为主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面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功能基本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形成全覆盖的养老托育服务网。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方便可及,全面实施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

2. 多维服务供给架构初步形成。兜底性、普惠性、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架构初步形成。兜底性服务主要是针对特殊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政府承担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为其提供免费养老托育服务。普惠性服务主要面向城乡中低收入群体,政府主要通过明确普惠服务支持政策清单、价格水平,吸引社会力量,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服务。市场化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具有高端需求的群体,政府重点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加强标准引导和行业监管,通过市场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托育服务。

3. 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通过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通过与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培养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人才,为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智慧养老托育服务升级、质量提升。通过医养、康养融合以及托幼一体化发展,拓展养老托育服务外延,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指标。

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养老/托育

具体指标

2020完成

2025年目标

养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

100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75

100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100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49

55

家庭养老床位数

30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100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

79

养老机构营收规模(万元)

200

1000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人)

529

694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0.3

1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30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0

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数(个)

5

托育

新生儿访视率(%

90

90

预防接种率(%

90

90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家)

20

86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家)

3

8

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个)

0.56

5.04

普惠性托位占比(%

60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人)

1800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100

骨干托育企业数量(家)

3

为保障托育规模有序增长,按照淮北市常住人口数量以及城镇化率基本情况,将新增托位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20212025年分别新增:2664个、2000个、2200个、800个、500个,合计约为10000个托位。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1. 提升公益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水平。坚持公益属性,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深化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公建民营机制。依据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其余床位可以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支持县(区)政府建设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现有公立幼儿园开办托班。为低收入家庭、多子女和兼顾老人照料等特定家庭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发挥淮北市社会福利中心、濉溪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的公益职能,为本地区弃婴、孤儿等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

2. 拓宽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渠道。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融资、财税、人才等政策工具,降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同等服务市场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集中解决资产划转、土地用途变更、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问题。落实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市政府制定普惠性“政策支持包”,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开展试点示范。“十四五”期间,各县(区)至少建设1家公办或公建民营的托育机构。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全市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鼓励有条件县(区)积极开展“一镇(街道)一普惠”试点。

3. 增强市场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特色。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养老托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市场容量吸引优质企业投资,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满足部分中高端消费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特色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托育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或引进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加强标准引导与行业监管,落实养老托育机构备案与公示制度,在信用淮北网站公示市场化养老托育机构信用等级,推进市场化养老托育机构运营规范化与服务能力提升。

4. 统筹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均衡布局。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职能,将服务范围延伸至农村居家老年人。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互动机制,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在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的优势和作用,开展托育、育儿指导和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

(二)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质量。

5.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依托县级、街道和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持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婴幼儿照护机构、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等,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为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安全防护、照护技能与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等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落实产假及配偶陪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家庭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6. 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支持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建立“时间银行”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推进“家庭托育点”服务模式,同时鼓励在社区居委会利用闲置用房打造“社区式”托育机构,为社区婴幼儿家庭提供临时托、半日托等服务。

7. 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将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居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盘活各类闲置资源,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为社区养老提供技术支撑等综合功能的养老中心,建设能够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示范托育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机构和家庭托育点,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等设施共建共享。

8. 提升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养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进养老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托育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动态化管理。对养老托育机构展开信用评价,在信用评价基础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完善的养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机制,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开等级评定信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三)优化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环境。

9. 加强适老化、适儿化宜居环境建设。发挥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商场等)、公共交通等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和适儿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社区。

10. 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引导专业组织运用智慧化手段,全面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全市智慧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开启“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形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远程居家照护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急、护理等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创建一批智慧养老、智慧托育服务机构,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和婴幼儿意外风险。打造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示范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养老机构与智慧托育机构。

11.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多业态深度融合。依托生态景区与历史人文景观,积极推动淮北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建设一批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康养示范园。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建设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参与或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探索部门、企业、高校举办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老年学院、老年学校以及老年教育点,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的需求。

12. 深化医养、医育有机结合。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设老年病床,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继续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推进“医育结合”,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做好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预防、口腔保健、心理健康等服务。推进优质婴幼儿健康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

13. 促进用品和服务产业提质升级。强化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实施推广,启动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推进养老“康辅”产业发展,实施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积极发展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逐步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和机构,促进老年用品供给和消费。鼓励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鼓励养老、托育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分别培育或引进35家有一定品牌基础的骨干企业,力争形成特色明显、分布合理的老年用品以及婴幼儿用品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一个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或集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托育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统筹推进。通过市级养老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协同推进,促进各项任务落实。成立以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的养老、托育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落实“一老一小”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年度更新“一老一小”重大项目清单。

(二)保障用地资源。依据审批后的专项规划,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机构建设用地倾斜。鼓励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房屋和设施,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整合或者改造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不新增建筑面积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国有企业房屋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的,可放宽最长租赁期限到10年以上。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三)落实财税政策。完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通过托位补贴、减免租金、减免税收、降费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托育服务供给。同步考虑公建服务设施建设与后期运营保障,加强项目支出规划管理。完善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投入保障机制,对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进行合理补助。

(四)提升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探索创新债券品种和还款方式。推动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率,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进一步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鼓励养老托育机构参保。

(五)推进人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所需的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专业技能建设。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养老机构社工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工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

(六)加强系统监管。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加强对老年人以及婴幼儿家庭隐私的保护。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重建与退出等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事项、依据、措施、流程,监管结果及时。

 

附件:1. 重大项目清单(可按年度滚动编制更新)

2. 淮北市“一老一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 “一老一小”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4. 淮北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与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政策清单


附件1

重大项目清单(可按年度滚动编制更新)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

组织实施单位

一、托育(共12个)

1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项目

托育

20222023

濉溪县淮海南路东侧南湖路南侧

总体建筑面积为3800平米。室内2800平米,室外1000平米。项目使用1号楼进行改造,新增托位200个。

401

濉溪县卫健委

2

淮北市相山区蒙特梭利托育中心

托育

2021

相山区西街道名仕花园小区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56平米,室内面积总体建筑面积为503平米,室外草坪面积153平方;室内设计5个托班,70个托位。并配有配餐室、晨检室、感统训练室、儿童床70张、消毒柜4台、监控摄像头20个、电脑8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1台,德国儿童户外推车3辆、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以及户外草坪设施。

230

相山区卫健委

3

淮北市相山区爱德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

托育

2021

相山区南黎街道玖龙府小区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216平米,室内面积总体建筑面积为1180平米,室外塑胶面积1036平方;室内设计5个托班,100个托位。并配有配餐室、晨检室、观察隔离室、保安室、感统训练室、教具制作室、美劳室;儿童床100张、消毒柜5台、监控摄像头46个、电脑8台、室内外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以及户外塑胶地、草坪设施等。

260

相山区卫健委

4

淮北市相山区托于爱托育中心项目

托育

2022

相山区南黎街道兰墅颐景小区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57平米,室内面积为607平米,室外活动面积150平米;室内设计3个托班,60个托位。并配有配餐室、晨检室、观察隔离室、感统训练室、绘本区、洁衣消毒室、更衣储物间、3个儿童卫生间、盥洗区;儿童床60张、消毒柜3台、监控摄像头、地暖、空气净化器、室内外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以及户外草坪设施等。

140

相山区卫健委

5

淮北市相山区优十托育园项目

托育

2022

相山区东街道淮海华府

总用地面积1500平米,室内面积为1270.92平米,室外面积229,新增托位60个。设置托育活动室、寝室、保健室、教具制作室、运动教室等。

130

相山区卫健委

6

淮北市相山区曲阳街道托育中心项目

托育

20222023

相山区曲阳街道濉河小区

总用地面积1539.89平米,室内面积为1389.89平米,室外面积150平方;室内设计5个托班,100个托位。并配有配餐室、晨检室、活动室、儿童床、消毒柜、监控摄像头、电脑、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以及户外草坪设施。

201

相山区卫健委

7

淮北市杜集区七色光—慧蒙托育园

托育

2021

杜集区方安路9

总体建筑面积为1500平米,其中室内  500平米,室外 1000 平米,新增托位60个。

130

 杜集区卫健委

8

淮北市杜集区独秀托教中心

托育

2021

杜集区学院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圣和佳苑小区内

总体建筑面积为1900平米,其中室内 700平米,室外1200平米,新增托位80个。

178

 杜集区卫健委

9

淮北市烈山区博雅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项目

托育

2021

淮北市烈山区杨庄街道铁运处社区

总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450平方米,改建成婴幼儿室内活动室,保健观察室,办公室等,配备儿童床,儿童椅,消防设施器材,监控设备等;室外面积800平方米,改建成婴幼儿室外活动场地,配备婴幼儿游戏和运动设施等。

145

烈山区卫健委

10

淮北市烈山区佑幼托育服务项目

托育

2022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新南社区新安花园南区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0平米,室内面积总体建筑面积约120平米,室外活动空间约60平米,室内设计1个托班,20个托位。室内改建成婴幼儿室内活动室、保健观察室等,配备儿童床,儿童椅,消防设施器材,监控设备等;室外改建成婴幼儿室外活动场地,配备婴幼儿游戏和运动设施等。

41

烈山区卫健委

11

淮北市烈山区第一托育服务项目

托育

2022

淮北市烈山区杨庄街道新杨社区体育广场内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31平方米,室内面积总体建筑为731平米,室外活动空间500平方米,室内改造6个托育班,容纳幼儿100名,配备有婴幼儿室内活动室,保健观察室,配备儿童床,儿童椅,监控设备,室内外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等。

201

烈山区卫健委

12

淮北市烈山区华家湖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

托育

2022

淮北市烈山区华家湖社区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室内面积总体建筑为300平米,室外活动空间150平方米,室内改造2个托育班,容纳幼儿30名,配备有婴幼儿室内活动室,保健观察室,配备儿童床,儿童椅,监控设备,室内外游乐设施和防护围栏等。

70

烈山区卫健委

二、养老(共20个)

1

濉溪县老年公寓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养老

20222023

濉溪县老年公寓

1.适老化改造502.楼房外墙面 3.院内地坪 4.门卫室改造 5.办公区域改造 6.卫生间浴室改造 7.空调308.院内绿化 9.公厕改建 12.楼顶防水

540

濉溪县民政局

2

濉溪县老年公寓消防提升改造

养老

20222025

濉溪县

老年公寓

建设消防设施与改造工程

100

濉溪县民政局

3

临涣镇临涣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养老

20222025

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铚城村202省道路北

室外消防罐、消防池。

200

临涣镇人民政府

4

濉溪县临涣镇敬老院改造升级

养老

20222023

濉溪县临涣镇

进行改造提升,对原房屋进行拆建扩建,增强对特困老年人服务保障能力。

1200

濉溪县民政局

5

淮北银华康养综合服务中心

养老

20222025

濉溪县烈山南路和南环路交叉口西南

项目用地面积9384.33平方米,建设面积2545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自理型养老护理单元、公共活动单元、非自理型养老护理单元,共设置13个护理单元,每个护理单元24床。若均为3人间,每个护理单元为36床,最多床位数为468床。

12900

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

濉溪县仁爱康养中心

养老

20222025

濉溪县淮海国际商贸城

项目建设面积5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养老活动室、康复室、图书室、书画室、助餐、长期托养等功能室。

1500

安徽百岁兰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7

濉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养老

20222025

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星河小区旁

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大学、中心大厨房、健康管理室、智能适老化改造展厅、阅览书画室、儿童活动室、县级智慧平台指导中心(含5G医疗康养应用平台)、心理咨询室、感统训练室、志愿者培育工作室、日间照料床位等功能区。

300

淮北孝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8

濉溪县智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养老

20222025

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星河小区旁

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内设小型诊所一座,并为所在社区提供助餐、助洁等延伸服务

1000

淮北孝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

孙疃镇养老指导服务中心

养老

20222025

孙疃镇

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办公房屋18间,工作人员6名。负责受理与审核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受理和开展辖区内老年人需求、涉老政务咨询、做好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队伍、进行相应的人员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和探访走访、指导签订赡养协议。

60

孙疃镇民政办

10

孙疃中心卫生院改建医养结合敬老院工程

养老

20222025

孙疃镇

项目占地2000多平方米,东西宽43.5米,南北长75米,现有楼层二栋,前楼共计二层,房间40余间,后楼共计四层,房间40余间,设置餐厅、浴室、护理站、文娱中心等为老服务医养结合敬老院,新增床位80个。

2000

孙疃镇民政办

11

长山颐养城

养老

20232028

相山区仁和小区东侧

项目占地面积122.6亩,规划建成集“养老、康复、医疗、护理、文化、教育、商贸”七大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城市共享客厅,满足“老、中、青、幼”全龄化群体健康颐养需求的开放式现代化都市绿谷社区,项目规划分为“邻里中心”“康乐居”“颐养公寓”“人文生活坊”四个功能区域,规划总建筑面积129870平方米,床位近4000张。项目建成后,将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养老服务,将依据老人的不同生命阶段,提供专业定制式服务,包括专业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候鸟度假养老服务、养老公寓等,结合配套建设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实现现代化的社区—居家—机构三位一体的康养社区。

128000

相山区民政局

12

钟楼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

养老

20222026

相山区

钟楼村

新建2000平方,改建13000平方,改建306张床位,新建47床位。

1800

相山区民政局

13

石台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养老

20222024

杜集区

石台镇

新建1200平米照料护理楼,床均建设面积42.550平方,改建100平米厨房、120平米洗浴、80平米活动中心及设施设备购置。

1500

杜集区民政局

14

朔西湖医养康养梧桐小镇建设

养老

20222024

杜集区

建设医养养老护理床位200张,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养老功能区、休闲娱乐区、康复护理区,绿化健身区,行政管理区等。

20000

杜集区建投

15

杜集区社区养老建设

养老

20222025

杜集区

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智慧中心、养老服务综合康养,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大养 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

17000

 杜集区卫健委

16

杜集区公办敬老院提档升级

养老

20222025

杜集区

总计建设面积5000平方,对辖区内5家公办敬老院进行提档升级。

5000

 杜集区卫健委

17

烈山区失能老人集中养护中心项目

养老

2022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

护理能力改造提升、打造智慧养老机构。改建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改建床位54张。

300

烈山区民政局

18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秦楼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

养老

20222024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

建设医养结合医院;改造敬老院基础设施;打造智慧养老机构。改建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改建床位80张。

2000

烈山区民政局

19

烈山区三级养老指导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养老

2022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杨庄街道

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改建总建筑面积2125平方米,改建床位50张,其中护理行床位50张。

750

烈山区民政局

20

宋疃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养老

20212022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

改造面积1843平方米。

200

烈山区民政局


附件2

 

淮北市“一老一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人:周天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合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宇慧  市民政局局长

刘文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员: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许胜利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科学技术局四级调研员

          张海军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文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殿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葛云露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朱东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戴文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文阁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田怀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程春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可玉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雷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赵文静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张宏雷  市残疾人联合会四级调研员、理事

          段鲁彪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副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张振涛  淮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职务人员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附件3

 

“一老一小”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健全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

继续加强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

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支持县(区)政府建设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

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与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切实降底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5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市场化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6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

依托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提供养老育幼家庭指导服务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8

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9

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0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要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1

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2

对特困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13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4

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15

支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利用富余教育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6

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活力发展社区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

17

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智慧化,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互联网+托育服务”

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8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

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19

支持各类机构开办老年大学、老年学院、老年学校以及老年教育点

市教育局

20

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

21

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2

做实做细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23

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和服务产业提质升级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4

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5

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6

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学费补偿和培训补贴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7

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质效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8

按国家和省部署,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29

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支持高校以及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30

制定养老托育机构管理运营相关规范与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31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2

对养老托育机构展开信用评价,在信用评价基础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3

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提升养老托育机构应急保障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4

严防养老托育领域非法集资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淮北银保监分局

35

依法做好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工作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6

发布养老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清单、投资指南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7

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服务能力评价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4

 

淮北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与普惠托育

专项行动支持政策清单

 

一、普惠养老支持政策清单

1. 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对于经营性养老用地,通过强制性监管协议杜绝开发商以养老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2. 养老用地出让起价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土地可以抵押,若转让或抵押权实现,只可由其他养老企业承接。

3. 企业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疗养设施及其他设施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新增建筑面积的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后,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4. 依法简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办申报程序,支持合作企业在合作区域内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营利性养老机构增设营业场所时,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5. 对于500张床位以上、规模较大的养老项目,允许企业拿到土地后分期合理开发。

6. 对于需要利用既有建筑开展的养老项目,在无法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的情况下,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代替原始资料。

7. 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可享受床位运营等财政补贴,各类补贴资金作为综合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运营和融资等成本支出。

8.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并取得免税资格认定的养老机构,取得属于免税范围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省级设立的其他涉及养老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11. 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基本医保联网结算范围。

12. 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3. 确定当地一家或多家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支持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转诊就医绿色通道。

14. 按照2018101日起施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对专项行动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

15.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6. 建立“时间银行”制度,积极做好志愿者培育工作,定期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养老机构实施“时间银行”模式发展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及志愿者纳入当地民政部门考核,达到一定规模给予适当奖励。

二、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清单

(一)必选项。

1. 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2. 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托育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用地,以有偿使用方式予以保障,其有偿使用底价按教育、医卫、福利等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在符合不改变土地用途等相关规定下,若原企业退出,可由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托育企业承担。

3.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4. 依法简化社区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切实缩短企业办证时间。

5. 对于托育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在登记部门实行备案制,不再单独报批,对合并到总公司统一纳税事宜,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

6. 推进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培育相关管理、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

7. 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当地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8. 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技术指导,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托育机构可作为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作为评分条件使用。

9. 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对试点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

10. 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具备招标条件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水平;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与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价格水平。

11. 建立项目长期跟踪监管机制,原则上要确保支持项目长期可持续运营。因故确需退出的,应由其他托育机构承接。

(二)自选项。

1. 提供公租房免费用于发展托育服务。

2. 可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托育机构建设,由企业与村集体约定土地使用和利益分配方案。

3. 人员密集地区的国有营业场地优先用于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限定租赁用途,以较低的租赁价格提供给托育服务机构,营业场地的租赁期限一般约定在10年及以上。

4. 对于利用老旧建筑改造为托育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简化规划等前期手续,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

5.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协调设置室外活动场地。

6. 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7. 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托育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8. 将托育从业人员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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