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医保参保】淮北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至2月28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1-18 08:24 字号:

2022年12月31日后已过淮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错过了集中缴费期的人员的医保待遇将会受到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好自己的医保权益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梳理了以下重要信息:

一、 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参加由政府举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2023年度普通居民参加淮北市城乡居民医保,只需一次性缴纳350元/人,同时财政资金配套标准为610元/人,共同组成医保统筹资金用于参保人员就医报销。居民不参保缴费,即无法享受这项惠民政策,当有医疗费用发生时需自行承担,这将极大地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和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二、 多了解2023年居民医保政策

登录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您可获取2023年度淮北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信息,并了解居民医保相关的待遇和服务政策。

重点待遇保障:

1、可按规定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

2、每人每年“慢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万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最高限额为30万元,合计最高可报销60万元。

3、享受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慢特病门诊保障,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

4、享受新冠门诊保障: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5%。

5、就医便捷,市内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市外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联网刷卡结算。

三、该怎么参保缴费?

2022年淮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从9月底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错过了集中参保期的居民和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可以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医保信息系统未标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信息系统未标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缴费方式:

1、微信搜索“淮北医保”公众号或微信搜索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跳转税务链接缴费,如您在我市职工医保正常参保且账户余额充足,可使用门诊共济账户缴费。

2、搜索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纳”,点击“我要缴费”可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3、支付宝搜索“安徽税务”小程序,选择“社保缴纳”-“社保缴费办理”,即可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4、对于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老年群体,可至村(居)委会、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人人享受医保,户户幸福安康!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请您赶紧行动起来,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让我们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最后祝您及家人阖家幸福,喜乐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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