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硬核”保障——《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侧记

浏览次数: 作者:通讯员 吴启超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11-30 08:48 字号: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着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硬核”保障。

“6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在2022年7月29日闭幕的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全票通过。《条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提炼了既有先进经验和做法,彰显出浓浓的地方特色。

立足中心 服务大局

今年初,省、市委相继召开了“新春第一会”,务实推进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近年来,淮北市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在推进简政放权、支持经济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对标省内兄弟城市和长三角等先进地区,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有利于进一步鼓励创新实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1年初,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今年6月份,《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强化调研 充分论证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召开了立法协调会,对《条例》制定工作的流程进行讨论、确定立法进程,对立法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网络问计、会议座谈、专题调研、专家论证等形式,十余次公开征求相关单位、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再次征集修改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各方智慧;同时,及时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立法专家意见建议,对法规质量进行整体论证、把关。

《条例》从草案起草,到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近两年,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386条,修改32次,形成了广泛共识,真正在立法中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了法规质量的提升。

着眼问题 突出特色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这是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的立法导向。《条例》紧贴社会实际,广泛回应热点、难点,既着眼解决问题,又注重体现地方特色。

《条例》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行为。规定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对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推动政府简政放权。

《条例》进一步推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建立惠企政策免审即享制度。不断强化开发园区建设,切实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要求政府和部门积极落实出台的各类政策,全面履行订立的各项合同,及时兑现承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条例》进一步鼓励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规定政府和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要求,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细化了单位和个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中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进一步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着力为干部担当作为解除后顾之忧。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已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为推进营商环境跃上新台阶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引擎”。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