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6 16:17 字号:

淮政办秘〔202233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日       

 

淮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 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 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 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 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 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 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 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 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 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 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 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 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 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 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 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 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 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附件:1.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2.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清单

3. 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


附件1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分类

高质量发展重点监测指标

1

核心要素

重点专科建设

2

人才引进数量和成效

3

运营管理

平均住院日

4

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

5

百元资产医疗收入与物耗成本占比

6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7

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8

万元收入能耗

9

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10

公立医院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

11

有序就医

市域内就诊(住院)率

12

县域内就诊(住院)率与医保基金县域内支付占比

13

双向转诊率

14

保障措施

财政补助收入占比

15

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附件2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体目标清单

分类目标

类别

具体内容

基本目标

三级综合医院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相应位次,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明显提升,三级甲等医院病例组合指数 CMI)达到1.0以上。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20%以上,门诊分时段预约比例达到80%以上。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25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电子病历达到5级水平,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2-4“江淮名医”。

二级综合医院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相应位次,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明显提升,专科能力明显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10%以上。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加快信息化建设,国家电子病历达到4级水平,普遍开展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省影像云平台全覆盖,逐步拓展到超声、病理、心电等范围。2025年底前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专科医院

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类别达到相应位次。专科能力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到相应等级水平。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2025年底前,完成重大项目建设,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国家电子病历水平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位次达到全省中等以上,专科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中医医院培养“江淮名医”1名。

高水平医院目标

省级专科医疗中心

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建设国家级、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料,增强危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大幅缩小与输出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基本满足群众就近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2025年,建成省级中医医疗中心。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市级高水平医院

建设省管市建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按照“五包十统一”路径,建设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到2025年,争取建成3家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同类医院平均水平以上,市中医院完成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县级高水平医院

提升县域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市级、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熟定型。到2025年,濉溪县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至90%左右。相关指标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附件3

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

序号

类别

重点任务

配套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三级综合医院

提级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科研强院,积极推进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提级精细管理,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2023年依规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优化职称聘任,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政府保障责任,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达到沪苏浙投入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投入予以倾斜,支持学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强化转诊备案管理。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濉溪县人民政府

2

二级综合医院

提级综合实力,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级精细管理,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提升诊疗能力,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3

专科医院

提级专科综合实力,强化各级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建设,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加强精神专科建设,提升专科诊疗能力。提级精细管理,健全专科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智慧医院。提级要素配置,大力引进培养医学人才,提升专科诊疗能力,提高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合理配备护士。

4

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抓好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统筹资源,省市联动共建,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

省市共建,落实输入地区建设责任,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市级高水平医院

对照苏浙市级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建成3家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加强党对市级高水平医院全面领导。

落实建设责任,筹措建设资金,实施建设项目,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培养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改革政策。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高标准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落实“五包十统一”的路径,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6

县级级高水平医院

对照苏浙县级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完成三级医院执业登记,县医院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加强党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濉溪县政府落实建设责任,筹措

建设资金,实施建设项目,保障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资金,支持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革,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政策。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濉溪县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建设市级和市管县建临床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开展“千医下乡”,显著减少常见病县域外转诊。

2025年(2023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改革路径,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025年(2022年完成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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