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路客运及客运站运营企业信息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4 16:45 字号: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

运营服务

企业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驾驶员信息(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等)(客运企业)。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2

运营车辆及线路

线路信息、班次;
站点信息;
运行时间、发车时间(客运企业);
运营车辆信息(车型、里程表、客车类型等级)(客运企业);
枢纽内导向标识、换乘路径、集疏运线路图等(综合客运枢纽内企业)。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3

服务价目

票价信息。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4

乘车规则

安全须知;
禁止及限制携带和托管的物品目录;
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安全防范信息。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5

乘客权益

监督渠道

服务时间;
监督电话;
行业监管电话;
申诉受理制度(申诉渠道、申诉办理时限等);
公开咨询窗口信息(窗口位置、电话等信息)。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6

监督反馈

乘客反馈处理结果。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7

安全应急

安全生产

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

8

应急处置

安全疏散标识等应急处置信息。

《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办办函〔2022〕3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道路客运及场站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