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1 13:55 字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抓紧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公共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单位)要加强进出口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核验要求,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二、全区所有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要继续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患者,并及时正确引导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零售药店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顾客必须实名登记并及时上传信息,属地要跟踪随访到位。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商超、宾馆、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快递点等重点场所以及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监管,落实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筛查。

四、继续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进口物品、国际邮件监管报备、样本检测和物品消杀等防控要求,切断“物传人”传播链。

五、中高风险地区和7天内社会面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来(返)烈人员,要及时关注疫情信息,了解最新防疫政策,提前报备行程,主动配合“入淮即管”防控规定,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准备,严防疫情传播。

六、各村(社区)要强化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督促指导居家服务对象落实居家管控措施,及时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次。

七、密切关注和预防各类夏季传染性疾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切实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

八、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和发生危重症及死亡病例最有效的手段。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尤为必要。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居民,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接种疫苗后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做好个人防护。

九、全区广大居民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自觉配合公共场所各项防控要求。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美好的家园。

烈山区疫防办咨询电话:0561-4685112。

烈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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