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县区、开发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办〔2021〕35号)文件规定,全市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已完成参评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止。
二、咨询电话
参评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反馈,可按照属地原则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濉溪县:0561-6077625
相山区:0561-3199652
杜集区:0561-3090314
烈山区:0561-4686268
市高新区:0561-3197608
煤化工基地:0561-7952015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县区、开发园区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评企业上网查询评价结果,做好政策宣传,收集企业反馈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
2. 参评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县区,由各县区协调数据提供部门,做好数据核实。
联系电话:0561-3198228。
淮北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