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淮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限期归国投案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4 10:24 字号:

为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淮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改过自新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必须主动在2022年2月15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备。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如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公开实名曝光,包括姓名、户籍、照片等相关内容,并在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住所张贴本通告。

二、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或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民警的,将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视情作“下落不明”冻结或注销户口,并停止办理与其户籍相关的护照、车驾管等业务。

三、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对出入境证件一律注销,并呈报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贷款。

四、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暂停其名下所有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卡(电话卡、银行卡),限制其第三方支付权限。

五、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人员,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政审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查,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呈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家属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七、凡是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不为其在就业及办理相关业务时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

本通告所称淮北籍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淮北市所辖县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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