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机构“十不准”提醒告诫

浏览次数: 作者:广告科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16:57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美机构依法合规、文明诚信经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市医美机构和从业者发出“十不准”提醒告诫,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开展违背导向、公序良俗等虚假营销;

二、不准无证、无照经营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三、不准采取冒充名医、名院等“傍名牌”手段诱导消费;

四、不准超范围经营以及使用禁止类医疗技术;

五、不准使用未经许可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六、不准擅自扩大药品临床应用范围;

七、不准用随意定价、变相收费等方式欺诈消费者;

八、准采取非法手段变相规避、偷逃税款;

九、不准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信息;

十、不准违法开展网络交易以及网络直播营销。

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卫健委、公安局、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医美行业各类违法行为,持续规范医美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如遇到医美领域消费纠纷或违法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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