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4:57 字号:

淮教〔2023〕3号

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淮师大附中附小: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守住不发生大规模校园聚集性疫情的底线,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现将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学校、幼儿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师生筛查、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无须提供核酸证明。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疫情流行或严重时,学校可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

二、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加强师生健康监测,选择城区若干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哨点监测,动态分析中小学生新冠病毒感染变化趋势。学校对在校学生每日开展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三、统筹教育教学安排

非疫情流行时,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进行研判,制定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做好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落实精准帮扶,确保每名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内容。

四、推进健康校园建设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崇尚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以文明健康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校园大防线。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五、强化校园卫生管理

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垃圾房、电梯、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等场所的卫生消毒,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彻底整治校园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六、增强校园防控能力

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对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师生开展健康调查,建档立卡。

七、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照师生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和相关中药,师生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关注师生员工心理状况,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多形式的心理健康引导和疏导工作,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疫苗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九、强化信息报送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工作,各学校要持续保持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信息联系网络机制,坚持每日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十、落实工作责任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会同卫健、疾控等部门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作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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