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全面推行环境监督长制

明确职责分工 夯实责任落实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黄旭  通讯员 曾培培 杨永超 信息来源: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8-26 18:30 字号:

建立环境监督长制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安徽落地生根的重要实践探索。淮北市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市之一,立足生态环境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扛起试点责任,积极开展探索性、示范性实践,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设立“三长一员”,县(区)、镇(街)、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立环境监督长,县(区)、镇(街)两级环境监督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村(社区)环境监督长由行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行政村(社区)内设立若干环境监督员。明晰排查、上报、整改、销号、考核等相应职责,达到“有章管事”的目的。目前,全市设立环境监督长728人,其中县级8人、乡镇级188人、村级532人;环境监督员758人,其中城市小区428人、自然村330人,环境监督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

探索采取“1+N”结对指导方式,即1名县(区)、镇(街)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结对帮扶不少于10名行政村(社区)环境监督员,帮助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将环境监督长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环境监督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层级报告和线上直报两种方式,线下由环境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镇(街)、县(区)三级环境监督长采取逐级上报方式;线上由环境监督员等通过“生态APP”平台直接上报。

开展环境监督长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并完善三级巡查工作台账。濉溪县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02件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县域内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发现环境问题55个,立行立改35个;杜集区开展环境专项督查13次,解决具体问题43个;烈山区发挥环境监督员作用,发现上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243件,及时交办、快速处置。有力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推动环境监督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目前,已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的共36件,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市场监管、危化品及尾矿库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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