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日期:[ 2021-02-20 00:00 ] 至 [ 2021-03-25 00:00 ] 状态:已截止

为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2017年5月19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下发《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试行)》(淮政办秘﹝2017﹞60号),截止2020年年底,已去化非住宅商品房78.2万平方米,达成预期目标。

现征求废止该文件意见,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淮北市住建局。

1.信函邮寄至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4号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邮政编码:235000;

2.电子邮件发至:1182651198@qq.com;

3.联系电话:0561-3061511。

欢迎在来信来函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试行)》(淮政办秘﹝2017﹞60号)

 

2021年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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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1年4月15日


为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2017年5月19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下发《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试行)》(淮政办秘﹝2017﹞60号),截止2020年年底,已去化非住宅商品房78.2万平方米,达成预期目标。我局于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25日面向社会征求关于废止该文件的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情况,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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