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1:15 字号:

 

各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全市各社会组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疫情防控形势艰巨繁重。岁末年初是社会组织举办各类会议活动的高峰期,疫情防控工作决不能放松。为认真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和全市各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服从国家、省和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二、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和全市社会组织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办公区域、会议室、服务场地等防疫消毒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市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春节前后,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庆典等等聚集性活动,提倡采取视频会议、通讯联络方式举行。社会组织成立大会原则上推迟举行,确需召开的,尽量采取网上会议、通讯视频等方式召开;若确需举办50人以上现场活动的,按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主动报备,控制会议规模、时间,避免跨省参加,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换届大会原则上不予召开,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延期。已办理过延期的,仍可在网上申请延期半年举行。

三、积极发挥服务优势,规范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加强行业自律;学术类、科技类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托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在春节前后开展各类会议活动的引导和监督。                                             

2021年1月21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