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4-25 16:05文章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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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1号)精神,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淮政秘〔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与意义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当前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还不完备,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主要是国内产量增速低于消费增速,进口多元化有待加强,消费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储气能力严重不足,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市场化价格机制未充分形成,应急保障机制不完善,设施建设运营存在安全风险等。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天然气发展现状,制定此《通知》。

二、《通知》制定的过程

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抢抓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落实《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加速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工程、气源工程、储备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并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储气设施建设、管道互联互通建设、构建多元化供应体系、加快资源勘探开发、加强需求侧管理、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完善保障应急体系、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强化安全运行等多方面进行了梳理细化。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县区和相关企业意见,不断修改完善《通知》内容。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我市储气能力建设。力争天然气第二门站储气设施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确保马场LNG气化站扩建工程项目于2019年投入使用。

二是明确储气能力目标。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保障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和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二)强化天然气管道建设与互联互通。

一是加快推进建设气源和集输主干线。加快推进中俄东线苏皖豫干线(淮北段)、淮北-宿州干线工程前期工作,争取苏皖豫干线在我市设立输配枢纽设施,尽快实现多气源入淮,提升保供能力。

二是统筹全市天然气管线规划布局。加快环城次高压及中压管网建设与互联互通,推动天然气管网向工业园区和乡镇延伸,支持重点用气地区尽快形成输配环网格局。

(三)构建天然气多元化供应体系。

一是积极争取气量指标。力争主渠道供气持续增长,拓展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省天然气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气量指标, 鼓励签订保量保价的中长期合同,争取按合同兑现并逐步扩大管道气供应量。

二是拓宽气源供应渠道。支持供气企业积极参与上海、重庆油气交易中心线上资源竞拍,加强与各类气源企业合作。

(四)加快推进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

一是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实现高负荷条件下连续、稳定和清洁生产,支持达到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矿区瓦斯输配系统与城市燃气管网联网、并网。

二是加快开发建设生物天然气产业化项目,增加绿色低碳可再生燃气供应量,积极推动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入网。

(五)加强用气需求侧管理。

一是强化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切实保障民生用气。鼓励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供气路径及形式,大力发展区域及用户双气源、多气源供应。

二是压实民生用气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做细做实分级别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供气企业要根据用气特点对终端用户精准分类,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可中断供用气协议等形式加以落实。

(六)建立天然气利用综合协调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天然气购销合同制度,实现全年和供暖季供用气合同全覆盖,鼓励供用气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积极推动跨年度合同签订。

二是坚持“以气定改”推进“煤改气”工作,突出居民生活和采暖、燃气公交车和出租车、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设施用气需求的保障。

三是进一步健全天然气领域信用体系,督促供用气企业严格履行全年供用气合同和供暖季保供协议,对合同违约及保供不力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七)完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

完善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

(八)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

一是落实好国家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合理核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二是落实国家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政策,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降低淮北支线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开展城市配气环节年度成本审核,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九)强化天然气安全运行。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领域、冬季采暖期等特殊时段,按职责分工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县区和相关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加强规划引领。

根据《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编制和完善《淮北市天然气专项规划》和《濉溪县天然气专项规划》,着手研究编制天然气“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十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完善配套措施,为全市天然气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将天然气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县重点建设计划,加强协调督导确保顺利推进,简化优化前置要件审批,推行并联审批方式,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周期。

三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重大燃气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力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规划引领、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明确了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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