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榴成富民大产业

浏览次数: 作者:记者 赵斌 通讯员 邓亚萍 信息来源:淮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3-09-26 10:29 字号:

    初秋的榴园村硕果盈枝,丰收在即。行走在美丽的榴园大地上,磁石一样吸引着人们的目光,是那云蒸霞蔚般遍野的石榴。
    一如往年,挂着京、沪、苏、浙、粤等地号牌的货车开始陆续云集榴园村,前去游玩采摘石榴的游客也是纷至沓来。
    9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烈山区塔山深处的榴园村。塔仙石榴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宋继承正在合作社内与十余名工人对刚采摘的石榴进行装箱。尽管石榴还未普遍成熟,宋继承已经接到了省内外不少果商的订单。“今年的石榴长势不错,又是一个丰收年。”宋继承边忙活边对记者说。
    烈山区石榴种植历史悠久,晋代潘岳著述中就有“榴者,天下之奇树,塔山之名果……”的记载,现存明清石榴园近千亩。因交通等条件限制,塔山石榴曾经寂寂无名。
    近年来,烈山区以“塔山石榴”为棋子,把石榴的发展列入了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划,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石榴产业发展的文件。该区先后扶持成立了烈山区果蔬产业协会、烈山区石榴协会、塔仙石榴专业合作联社等专业组织,培育了一批由数十人组成的农民石榴经纪人队伍;在榴园村开办了农民素质教育学校,聘请专家学者把石榴生产先进技术送到田间地头。
    为做大叫响石榴产业,烈山区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战略,注册了“塔仙”牌商标,成立了石榴苗木繁育基地,建立了200余亩的石榴优良品种展示园;结合农村“村村通”“人畜饮用水工程”的实施,使水泥路和自来水直通 石榴种植园区。塔山石榴先后获得“绿色食品”“全国优质石榴”“安徽省优质农产品”等称号。2012年,“塔山石榴”正式获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为扩大石榴产品升值空间,实现丰产丰收,塔山石榴基地采取农户、协会、合作社、公司订单四位一体的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宽了市场。区政府还采取项目扶持的方法,帮助农户建起了36座恒温贮藏保鲜库,年贮藏石榴约3000吨,把石榴销售期延长了近半年,至元旦、春节上市,可使石榴增值10%至30%。  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使过去长在深山无人知的塔山石榴,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同时,石榴的销售价格也比过去翻了几番。
    群众尝到了发展石榴产业的甜头,种植石榴的积极性日渐高涨。目前,塔山石榴已形成以塔山为中心,绵延50余公里总面积达6万亩的石榴种植基地生态群落,是全国六大石榴基地之一。2012年,仅榴园村的石榴总产值就达2.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
    “文化搭台、石榴唱戏”。为进一步挖掘石榴文化,实现文化传承和产业 发展互动,烈山区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石榴文化旅游节。在文化旅游节上举办了石榴王评选、石榴画展、石榴摄影、石榴采摘等丰富多彩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不仅推介了石榴,展示了石榴文化,更有力地推进了石榴产业的发展。
    据烈山区委负责同志介绍,该区将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以榴园村为中心,向周边延伸,通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选育优良品种,发展石榴深加工,完善配套设施,将石榴产业做精做大做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打造成10万亩的石榴种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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