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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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自然挂(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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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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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36.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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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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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河西国槐路东、闸河西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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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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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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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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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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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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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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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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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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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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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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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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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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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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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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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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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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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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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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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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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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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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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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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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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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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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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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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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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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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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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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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自然挂(202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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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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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2.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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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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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河西国槐路东、闸河西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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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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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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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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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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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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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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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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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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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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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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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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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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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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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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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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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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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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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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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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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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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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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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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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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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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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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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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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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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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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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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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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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面积为36342.66㎡,其中商业面积为4500.00㎡,住宅面积为31842.66㎡,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容积率:商业≤1.3,住宅≤2.0且>1.0,建筑密度:商业≤40%,住宅≤28%,绿地率:商业≥25%,住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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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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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自然挂(202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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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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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69.8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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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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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原202省道西、闸河西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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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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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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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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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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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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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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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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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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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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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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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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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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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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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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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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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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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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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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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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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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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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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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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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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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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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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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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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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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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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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10月10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0月1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自然挂(2020)49号 地块: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
濉自然挂(2020)50号 地块: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
濉自然挂(2020)63号 地块:2020年09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10月13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三)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0)49号、50号、63号宗地教育设施配套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
(五)濉自然挂(2020)50号宗地沿国槐路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公厕一座,濉自然挂(2020)63号配建一所不小于12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
(六)濉自然挂(2020)50号宗地由土地竞得方在竞得地块外西南角无偿配套建设一座公园绿地,面积约7889.79平方米,投资标准不低于600元/平方米,绿化植物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乔木覆盖率60%以上,常绿树种占60%,三季有花,季相分明,少用草坪。施工期间由县住建局全程参与施工质量监管,公园绿地应与竞得地块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园林部门。该公园绿地不计入竞得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七)濉自然挂(2020)49号、50号、63号三宗地块若为同一家企业竞得,需统一规划,各项配套设施可统筹配建,但濉自然挂(2020)49号与濉自然挂(2020)50号、63号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配比等指标不得平衡,濉自然挂(2020)50号、63号除容积率外可综合平衡。商业位置不得变更。若濉自然挂(2020)50号、63号为同一家企业竞得,可不考虑退界问题,但建筑物不得压占地界。
(八)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九)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十)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郑万清 刘培
联系电话:0561-7508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20000178430210300000018(农商)、1331701021000040787(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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