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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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自然挂(2019)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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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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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48.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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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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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濉溪镇南环路北、十南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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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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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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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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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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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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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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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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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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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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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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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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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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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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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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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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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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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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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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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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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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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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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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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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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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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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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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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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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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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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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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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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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5月08日 至 2020年06月0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5月28日 至 2020年06月0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6月0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05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6月10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出让方式为“限房价、竞地价”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实物由宗地所在镇(园区)负责按期交付,并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2)根据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相关材料,宗地竞买人须为上市或国有企业,资质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本级投标其子公司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或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条以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材料为准)。
(3)地块竞买人须全面掌握宗地的基本情况,认真阅读竞买地块《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同意购置合同的条款,取得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符合条件后,与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购置合同的履行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本次出让宗地购置物回购单价:4459.61元/平方米(含地上及地下各类配套、商业等综合单价),总购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伍亿玖仟伍佰捌拾柒万零柒佰元整(¥ 595870700.00元)。最终总购置价款以测绘核定的实测住宅产权面积*回购单价来结算。
(4)宗地竞得人须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县规委会审核通过的《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小区建筑安装施工图》、《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小区人防设计施工图》等进行建设。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附属物不得对外销售、出租和转让,宗地按照《小区建设购置合同》的约定销售给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次出让宗地,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本次出让宗地教育配套设施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
(五)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
(六)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七)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竞得人在签定《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出让价款的50%,余款3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转账支付。
(九)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投公司、县住建局、县棚改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濉溪县建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郑万清 刘培
联系电话:0561-7508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20000178430210300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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