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换)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9-23 15:22 字号:

各相关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在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请在每年1031日前向淮北市财政局会计科(淮北市人民中路190号)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补(换)证的书面申请;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3.初次领取证书时发放给领证人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JPEG格式)

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损坏或遗失补办一年一次,需报省财政厅统一上报财政部和人社部办理。

联系电话:30538853023938

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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