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便民新政策

浏览次数: 作者:宋宾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0 11:41 字号:

为推动淮北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市医保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淮北市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政策的主要内容共包括: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等5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

按照“十六条措施”规定,我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符合条件开展“互联网+ ”中医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按省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持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和方法,规范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将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治疗费用明确的中医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支持以濉溪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善中医医院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机制。

同时,按省部署,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支持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优先调整技术水平和传承价值髙、疗效确切的中医服务项目价格,激发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积极性,按省部署,与长三角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衔接;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向省申报开辟审核绿色通道,促进中医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炮制使用并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邀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药专家参与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发挥其中医药专业优势,落实好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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