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举措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浏览次数: 作者:财政局信息员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1-14 15:40 字号:

一是健全制度。立足于“覆盖全面、预警高效、反馈迅速、控制有力、纠偏及时”的工作目标,先后印发《淮北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2019年度市直各单位现金提取额度》、《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的通知》等制度,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协调机制,对预算单位转款、提现等日常业务事项进行审批,对监控发现的重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等。同时,进一步完善与预算单位沟通机制,及时与预算单位沟通、核实,督促预算单位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或违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

三是夯实责任。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细化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等事项,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2019年共计触发动态监控预警规则43772笔,涉及金额58.52亿元(扣除单笔金额过大51.11亿元后,实际预警涉及金额7.41亿元),确认违规6275笔。

四是优化规则。按照覆盖监控盲点,突出财经纪律、资金安全、项目实施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在监控项目上,在对资金用途、收款人、银行账户、政府采购等项目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大额现金支出、大额个人转账的监控。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的支付动态监控该项触发预警427条,金额193.18万元,未发现违规支付疑点。

五是强化考核。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市县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引导下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监控工作,加强对动态监控的数据分析与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关口监控作用打下坚实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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