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3 15:27 字号:

淮住建〔2021〕170号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1]768号)精神,按照全国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淮北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责任落实,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实时开展监督督导。

 

                          

  2021年8月30日

 

 

 

淮北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中办发[2021]6号)、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1年安徽省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及分工安排》精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1]768号)精神,按照全国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进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全市住建范围内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以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统筹推进整治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证”等行业乱象,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打防并举。要把打击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作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整治最紧迫的“先手棋”,通过铲除工程建设领域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进一步完善行业违规违法全链条防控体系,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对暂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属于整治范畴的行业乱象,要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坚持强化监管。要持续完善重点监管、动态监管和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增强监管强制力,确保做到“利剑高悬”。

(三)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治理体系。

(四)坚持协调联动。要注重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积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制度,实现招标投标市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三场联动”。要加强与公检法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无缝对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五)坚持常治长效。要及时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根本性问题“对症下药”,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针对性措施,补齐制度监管短板。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通过推动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出台,健全长效机制破解整治难题。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落细整治推进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为整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违章违建、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助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协助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做好整治恶意竞标工作。另本行业的其他突出问题一并纳入整治推进工作中。

(二)完善联合作战工作机制体制。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会同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及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持续巩固全市住建领域专项整治既有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检查、一体推进等制度并持续坚持。

(三)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制度。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在三年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摸排、登记、流转、反馈和督办机制,同时积极强化宣传引导,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并强化线索审核把关,做到逐个对账销号。

(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无缝对接。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健全按“两法”衔接要求移交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的机制,对不构成犯罪的涉黑涉恶人员,依法配合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补全违法行为记录,确保有据可查。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形成台账资料。

(五)提高“三书一函”办理精确度。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持续加强“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突出提升办理质效和精确度,切实做到分析原因、整改措施、问题销号三个精准。做到“一函一档、一案一治”。同时局扫黑办将定期针对办理情况进行回溯反查,对办理质效不高或有瑕疵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重新办理,坚决杜绝“纸面整改”。

(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大扫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公安等部门,自2021年9月起,全面梳理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违法犯罪线索,力争在“回头看”基础上有收获、再突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全力以赴把推动整治作为政治大事、本职要事和民生实事来抓,要亲自审定工作方案,配强工作专班、亲自部署落实,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做深做细做实。

(二)压实推进责任。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切实将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职能定位统筹推进、有序部署、全力落实。积极配合公安、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有效形成任务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进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积极结合自有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针对工程建设整治进行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拓宽摸排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发力,特别是利用施工现场、自有LED大屏、物业小区等行业主阵地提升宣传教育,发动参与的渗透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重要依据。局扫黑办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情况实时进行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开展成效,对重视程度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9月5日前确定整治工作联络员和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报送,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局扫黑办。在整治推进过程中,各单位如有好的经验做法可实时报送。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系 人:李 洪 亮           

联系电话:3898205

   箱:3112626857@qq.com

 

 

 

                            2021年8月30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