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9 15:23 字号:

淮政办〔2021〕18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3日

 

 

淮北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优势,加快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财政补贴发放、社会保障待遇领取、水电气费用缴纳、旅游观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初步应用;到2023年底,开通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60%;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和省内跨市“同城待遇”,力争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实现“同城待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组织,协同配合。在坚持省居民服务“一卡通”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原则基础上,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以人为本,高效便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逐步将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居民服务事项归集到社会保障卡上来,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部门间、区域间数据交换共享,逐步实现与省内各地市和长三角区域的居民服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四)整合资源,一卡通用。加快整合全市各类民生服务卡,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不再发行功能重复的各类卡片,加强社会保障卡各类民生服务功能汇聚,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扩展金融单位、政务服务大厅等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网点,加大宣传引导,科学有序组织,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逐步替换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力争“十四五”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持卡人数达到197万,基本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加快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建立市级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持卡认证身份、信息交换共享、居民服务应用整合管理、用卡数据分析等服务管理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拓展服务渠道,持续提升支撑能力。

(三)推进应用环境优化。加强对省级居民服务“一卡通”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和应用,加快推进交通、文旅、财政、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和用卡环境的改造,为持卡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便民服务。

(四)推进长三角区域一卡通办。按照省级统筹规划,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的沟通对接,推进居民服务数据共享,逐步实现长三角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办。

四、实施步骤

(一)编报服务目录。2021年9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按照省级目录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在居民服务“一卡通”中的服务目录清单,报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二)制定推进计划。2021年10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服务目录,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快平台建设。2021年9月底前,制定全市“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启动平台建设。2022年3月底前,初步完成平台建设。

(四)做好应用推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和应用推广方案对接,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需要搭建应用服务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工作目标序时进度,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初步应用,到2023年底,开通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60%,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开通应用。

(五)加强数据分析。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及应用规范机制。依托市级平台,建立社会保障卡用卡信息档案和用卡轨迹,开展大数据分析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北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考核、通报、协调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严格对照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人社部门和数据资源部门的沟通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紧推进、加快落实,确保各项应用有序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以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为顺利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淮北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长:高维民   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岳军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国华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员:欧阳林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险峰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单增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副主任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登玖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春强   市财政局(国资委)总会计师

 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唐成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朱东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若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培培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雅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田怀东  市应急局(煤炭安全监管)副局长

程春芳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峰  市医保局副局长

 勇  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郑万峰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涛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淑梅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丁建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纵榜胜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李成志  市税务局副局长

乔国良  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晨  淮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沈春生  中国电信淮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海涛  中国移动淮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忠伟  中国联通淮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曹立虎  安广网络淮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升远  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李传华  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岳军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坚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相关舆情动态,做好答疑解惑。

(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省级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明确管理服务主体和职责。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及相关重大项目立项实施,推动信用信息平台与“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

(四)市教育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校园“一卡通”载体,逐步替代校园卡。

(五)市公安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酒店住宿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六)市民政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民政领域的应用,将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七)市财政局(国资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及应用、服务环境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和应用工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办法;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信息的采集、清洗、比对、发放、管理,以及相关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保护;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卡机构队伍建设,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卡在各类人事人才考试、技能鉴定、社保缴费、待遇发放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全面应用。

(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十)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交通一卡通公司和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完成系统升级工作,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全市公交领域的应用。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将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十二)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国有A级旅游景区的应用;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体育场所入场、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三)市卫生健康委。推动社会保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HIS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十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退役军人事务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培训查询、退役军人各类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五)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应用。

(十六)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应用。

(十七)市医保局。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的应用,继续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会保障卡)用于住院(含异地住院)、门诊(含慢特病门诊)、药店购药实时结算工作,推动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领取手工零星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大病保险报销金、医疗生育报销金、医疗救助金等医保待遇。

(十八)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应用。

(十九)市乡村振兴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脱贫人口领域的应用,配合财政部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衔接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应用支撑。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

(二十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中身份认证服务,将公积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二)市总工会。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推动社会保障卡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工会救助资金。

(二十三)市残疾人联合会。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残联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四)市税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税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办理个人涉税业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

(二十五)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金融应用的协调、监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的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确定金融业务指导原则,指导各金融单位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和管理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优惠措施。

(二十六)合作金融单位。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相关服务;提供金融系统接口,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服务功能;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扩大网点终端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应用安全。

(二十七)水、电、燃气等民生服务单位。支持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凭证办理水、电、燃气等业务。

(二十八)电信运营商。支持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缴纳通信费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凭证办理个人通信业务。

(二十九)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全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环境建设工作,推动本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水、电、燃气、通信、公共交通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

(三十)其他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在本行业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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