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24 10:46 字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2020〕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23日


淮北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号)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城〔2019〕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等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实施和资源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崛起。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三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9个。完成长山小区、气象局小区、银河小区等49个老旧小区改造,以完善功能为主,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对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改造;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智慧安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濉溪县政府、相山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淮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淮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北分公司、安广网络淮北分公司配合)

(二)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加强停车资源供给和管理,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推动开通ETC支付功能,为ETC用户提供新的使用场景和交费便利。

1. 完成《淮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 至2020年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400个。其中,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5120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盘活和改造既有建筑、广场、人行道等存量新增停车泊位960个(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防空防震办、市建投集团配合);新增路内停车泊位320个(市公安局负责)。

3. 至2021年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其中,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2400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配合);盘活和改造既有建筑、广场、人行道等存量新增停车泊位450个,开工建设海宫广场人防工程暨避难场所项目一期工程(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防空防震办、市建投集团配合);新增路内停车泊位150个(市公安局负责)。

(三)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行动。加快构建覆盖我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依托青龙山、临涣、百善、相山经济开发区等重要物流节点,改造升级或新建1-2个冷链物流园区,打造以冷链物流为主的农产品聚集区。加大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开辟冰鲜、冷冻畜禽及果蔬产品专卖区。新建或改建保鲜冷藏冷冻库和农产品冷库等设施,提升冷链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和品质。(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全市三年计划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个,新增日处理能力2万吨,修复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160公里。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达到“初见成效”。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以及对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建、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等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改善、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理处置,主城区范围内基本做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积极实施生态补水,促进活水循环,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

(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制定完善垃圾焚烧发电、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和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以及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等支持政策,畅通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建成运营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淮北旺能垃圾焚烧电厂,新增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700吨;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东湖存量垃圾治理,处理垃圾约44万立方米,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规范收运处置程序,逐步扩大收运覆盖范围。各县区范围内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至2020年底,市本级以上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至2021年底,全市(县、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合理设置公交车停靠站(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配建公交首末站,实施交通信号公交优先,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机制,开展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排查整改,优化护栏开口组织,推进主城区交通信号灯更新完善,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方案,有效治理道路交通拥堵。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继续建设古城东路、桓谭路等道路,加快建设东部新城、高铁新区主干路网,到2021年底基本打通城市主次干道的各类断点、阻点,畅通“微循环”,形成我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到2021年底,结合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完成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路面改造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到2021年底,形成较为完整的绿道网络以及城市步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七)城市“双修”工程。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完成绿金湖整治,烈山、卧牛山山体修复等项目,重点修复被破坏的土地、山体、水体、湿地、绿地、植被等,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主要易涝点和排水隐患基本消除。实施城市功能修补,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推动功能设施、公共空间、城市风貌、老旧城区等修补,加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测绘、整治修缮、挂牌保护。在东部新城、高铁新区等建设中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推进共同管沟建设,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严格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到2021年底,社区养老中心、家政、卫生服务中心、健身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打造“15分钟生活圈”(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至2020年底,全市新建幼儿园20所,改扩建4所(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平均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至2020年底,建设33块社会足球场地(市文旅体局牵头负责)。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或第三方社会企业推进邮政智能信包(快件)箱布设,扩大邮政快递自助服务设施社区覆盖面(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相关部门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属地政府应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加强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将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天以内,促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运、早见效。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项目投资融资机制,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拓宽投资合作范围,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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