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2017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信息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7 17:48 字号:

淮政〔2017〕6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2017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7年3月7日

 

 

 

淮北市2017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以“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为引领,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实现淮北转型崛起培育新动能。

一、深入推进清单制度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继续推进新两单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落实动态管理要求,指导县区、乡镇编制“新两单”,完善“新两单”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优化权责清单。继续开展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实现市、县权力名称、类别和依据规范统一,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衔接上级政府调整的权力事项,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完善政府权力运行“1+X”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权力、到部门、到岗位,打通责任落地“最后一公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数据在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应用,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内容,方便办事群众监督。完善政府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管理,明确监察职责和监察方式,对政府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追究问责。〔市编办、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对长期无办件的权力事项纳入动态管理,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力争权力事项再精简10%。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进一步精简权力事项办事项的申报材料和公共服务办事项所涉申报材料,提升服务效率。〔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上级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范围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平台的对接。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政府办(法制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健全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定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市人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完善市、县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公布商业银行涉企收费清单和工程建设项目收费清单。探索建立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后评估制度,推动涉企收费监管平台建设。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目录、市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重点整治涉企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探索“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和成长辅导机制。〔市工商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统计局、市国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落实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分类考试录取比例。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薄弱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基本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信息化改革,推动建设全市学校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功能完善、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和导向明确的激励机制。推进中高职衔接,制定淮北市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意见,积极鼓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本市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通过“五年一贯制”、“3+2”、自主招生、分类考试等渠道,推进中高职学校实质性合作办学。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监控体系。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专业为纽带,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委员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市教育局、市职教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继续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尤其是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自主权,为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创造宽松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科技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的服务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和流转体系,探索知识产权助推企业股权交易、上市融资新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建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继续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理顺市县区文旅体管理运行体制机制,释放基层动力。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深化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博物馆联盟等活动的开展,继续实施基层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推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率。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体育社团组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及全民健身工程和器材的评估、管理、维护等工作。〔市文旅体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继续深化卫生计生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目录监控工作,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开展民营医院规范提升年活动,支持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多元化便民服务。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实现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系统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探索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体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四)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推广使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扩大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范围。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局、人行淮北支行牵头,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编办、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国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市编办、市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体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大的,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体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人行淮北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贯彻实施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探索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政府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十八)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发展众创空间,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职教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探索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体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落地生效。加快建设市公共服务中心和中介服务中心,建成功能完备、综合设置、流程优化的实体大厅。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推动全市公共服务进驻大厅,分类设置综合性窗口。设置中介机构服务窗口,中介机构实体或挂牌入驻,实行一站式服务。依托市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共服务运行平台,提供事项名称查询、服务指南、在线申办、进度查询等服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和中介服务网上运行平台,提供中介服务机构展示、项目发布、竞价选择、信用评价等功能,实现中介服务网上运行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对接。扩大市公共服务中心和中介服务中心入驻规模,安排进驻单位和进驻人员,建立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做好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建设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等服务中心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跨部门、综合性的自助服务,实现大厅办事项和各类收费自助服务超过30%,让群众能够全天候在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网点办理有关事项。实现便民自助服务终端与网上办事大厅、“一站通”系统、智能手机应用的数据对接与深度互动。推动各单位在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开发、部署、运行各自服务事项,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动服务终端服务功能。〔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办(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以市级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为依托,加快整合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整合申请表单实行“一表制”,简化申请程序,综合设置服务窗口,统一服务入口和出口。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编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编办及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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