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卫生大厦不给打预防针
信件编号: | 201807100005 | 来信时间: | 2018-07-10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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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上周带一岁半的宝宝去淮北市卫生大厦打预防针,工作人员说我们小区(相山区相山中路108号翰林学府小区)不是他们管辖的片区,让我们去社区医院打。我想咨询下给孩子打预防针,一定要去社区医院吗?我想去市卫生大厦打不行吗?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18-07-10 1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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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答复时间: | 2018-07-13 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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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张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在接到疫苗接种问题的咨询后,我委立即安排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市疾控中心做出如下解答: 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八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接种单位时,应当明确其责任区域。 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关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有具体规定。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出具预防接种证明。 三、《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 关于流动儿童建证建档有具体规定。 1、必备条件:一是返乡或流入的6周岁以下儿童;二是已在其他接种门诊建证;三是打算长期居住本责任区或已经连续居住本责任区时间≥3个月。 2、需要资料:一是接种证,如无,则要儿童家长说清原因;二是儿童母亲和父亲身份证,至少1人为原件;三是儿童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本责任区的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综上所述,我市对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对流动儿童建档需要提供的资料作了更加人性化的规定,即使在本地没有居住满三个月的适龄流动儿童,如果监护人强烈要求在本地接种疫苗,监护人提供有效资料后接种门诊也会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你提出宝贵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