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1809200006 | 来信时间: | 2018-09-20 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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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2018.8.20下午,我去淮北市建委(公园门口)去咨询评定职称继续教育问题,她说到人事局网站和建委网站学习,具体也没说清楚,我看她不太情愿回答我的问题,就很知趣的走了。回到家怎么也找不到在哪儿学习,特咨询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在哪儿学。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18-09-20 1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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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18-09-27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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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9月下旬,接到黄文明同志反映本人如何学习2018年公需课和专业课问题的信件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方式与该同志取得联系并作出政策解释。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黄文明主要反映:8月份到市建委咨询2018年公需课和专业课,咨询无果后又自己在家里查询仍无结果,现在需要向人社局咨询在什么网站进行学习。根据人社部第25号令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公需课(30学时)和专业课(60学时)。这位学员,请你到我市军培中心(联系电话3050966)和世纪冠城职业学校或矿业技术学院进行公需课学习,专业课到各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行学习。学习期满后,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加盖公章后到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学时最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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