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学费,没有权利学车?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1811150002 | 来信时间: | 2018-11-15 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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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我是新安驾校的学员,驾校隔断时间一个制度,变得很快。新安驾校要求学员必须交200元押金,过了科目三才归还,之后办理学员证,才能继续教学。学员证说是远管处要求的,可以理解,有了学员证才知道你是驾校学员,不是胡乱混进来的。但是两百元的押金,不能接受。交了学费,我们就有权利接受学习,驾校的强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希望政府交通运输管理局能够处理。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18-11-15 1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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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答复时间: | 2018-11-30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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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我处于11月16日收到局转办的关于投诉新安驾校收取学员押金的信访件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经查,郭娟女士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我处责令新安驾校立即整改。11月17日下午,事情已经得到圆满解决,郭女士已顺利办理了学员证,在该驾驶开始进行驾驶学习。 经回访,郭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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