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御景小区房产证问题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1811160004 来信时间: 2018-11-16 14:2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2016年9月在四马路金地御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眼看马上就要2019年的新年了,各项税费已经完全交清,开发商为:平和置业有限公司,可是房产证迟迟没有办理,我为此从2017年开始,千里迢迢从外地赶过来,已经跑了很多趟了,找开发商,找房管局,每次从外地跑过来都是无功而返,高铁票汽车票我都攒了厚厚一沓,真的很无奈!开发商各种理由推迟,作为业主,我希望政府能够介入此事,帮助我们早日拿到房产证!真心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解决此事!!!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18-11-16 14:23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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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18-11-29 08:34
      答复内容:

      关于金地御景业主反映办证问题的回复

       

      2018年11月26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市国土局批转的市长信箱信件,咨询金地御景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信访信件收到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于11月26日16时30分左右与业主王德奇先生进行电话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应依照当事人申请进行登记,需首先由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质量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总产),然后为各户办理分户产权证书。经核查截至目前,金地御景尚未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总产)及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

       

       

      2018年11月26日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总产需要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3、房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4、不动产测绘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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