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出口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200612002 | 来信时间: | 2020-06-12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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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出口防疫物资,企业需要取得哪些资质。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20-06-12 0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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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答复时间: | 2020-06-12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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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申请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需具备资质如下: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中国海关无特殊资质要求。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目前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针对防护物资的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 5.申报规范: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咨询30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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