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4日—3月29日。
反馈方式,联系电话:3119936。
附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0年3月4日
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
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皖发〔2020〕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决战脱贫攻坚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1.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把临涣镇、韩村镇、双堆集镇革命老区重点镇摆在首位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高质量完成319户1021人的年度减贫任务,力争22个贫困村年均收入达5万元左右,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同步迈入全面小康。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对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创业、就业;对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加强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2. 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强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深化“志智双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抓好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3.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严格落突“四个不摘”,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加强脱贫攻坚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制定我市有机衔接方案。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短板,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4. 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围绕“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农村改厕29797户任务,做到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18个镇政府驻地和19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出问题整改,确保“五清一改”村庄整治率达到100%。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0%以上、90%以上。
5. 全域建设美丽乡村。围绕全域城镇化发展方向,继续高标准推进东部新城、南部次中心、双堆集中心镇新城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年内完成40个省市级中心村建设,新建省市级中心村30个以上,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37 个,累计创建示范村40个、重点示范村15个。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和修复利用。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改革,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10万亩。
6.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年内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04公里,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年内完成水电供区电网改造。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从县域层面优化村庄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继续实施淮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机制。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设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7.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80所。全面建立“县管校聘”管理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落实中小学数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推进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乡村中医药服务全覆盖。落实“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机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等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镇办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三、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8. 抓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1.4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6.5万亩。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总产稳定在120万吨以上。大力实施“淮北好粮油”行动计划,建立优质专用粮食基地84万亩。抓好草地贪夜蛾、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强化养殖、防疫、污染治理、流通等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严格执行疫情排查、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支持禽类、牛羊、奶业等生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9. 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启动实施“158”行动计划,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开展“一镇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10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年内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宣传,打造“淮优”农产品品牌。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10.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和生物基千亿元工程,培育农产品加工强县(区)、强园、强企,打造大健康硅谷,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质量,力争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推进濉溪县、相山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以及百善镇、渠沟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发展“一村一品”和乡土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打造面向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目的地,实现接待人数300万人次、营业收入10亿元。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创建电商特色示范镇4个,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5家以上,农村产品网销额达7亿元。全面优化农村营商环境。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开展欠薪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建成4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四、推深做实农村重点改革,持续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
11.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全面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股权证书发放等工作,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任务。扩大“三变”改革范围,力争开展改革的村达60%以上。完善参与“三变”的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和农户利益联结、合作经营、收益分配等机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12.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实施“百村示范”工程,推动村集体经济全面提标升级。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0%。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
13.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200个。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14. 统筹做好其他各项改革工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健全农业水价形成、节水激励和用水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条件能力建设。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三治”融合
15.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加大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后备力量培育力度。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持续巩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建立健全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选优配强镇办领导班子特别是镇办党委书记,做好镇办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类人员”进镇办领导班子工作。
16.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化“一组一会”,不断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工作。县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增强群众工作本领。镇办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行政村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实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推进乡村治理建设试点。
17.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支持城市志愿者在农村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文明村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广泛开展好邻居、好儿女、好婿媳、好公婆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大力推广“振风超市”等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18.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推进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警民联调”室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政治巡察村居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持续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19.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巩固基层减负成果,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20. 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从政府债券资金中切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全面落实农机、农业补贴政策,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开展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涉农金融创新,实施农业信贷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劝耕贷”业务规模超5亿元。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等级评价,扩大“信易贷”产品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育肥猪保险和大灾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大豆、玉米目标价格保险,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
21. 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持续组织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小麦、大豆等良种选育。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3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22. 强化用地保障。将农业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烘干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并合理确定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简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1 |
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剩余3000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等。 |
市扶贫开发局 |
2 |
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年内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04公里,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 |
市交通运输局 |
3 |
年内完成水电供区电网改造。 |
市能源局 市电力公司 |
4 |
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编制实施新一轮农村供水规划,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
市水务局 |
5 |
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6 |
高质量完成农村改厕29797户任务,做到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维。 |
市农业农村局 |
7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
市城市管理局 |
8 |
18个镇政府驻地和19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 |
市生态环境局 |
9 |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年内完成40个省市级中心村建设,新建省市级中心村30个以上,累计创建示范村40个、重点示范村15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10 |
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80所,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 |
市教育局 |
11 |
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乡村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
市卫生健康委 |
12 |
实现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 |
市民政局 |
13 |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办好“送戏进万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 |
市文体旅局 |
14 |
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0%以上、9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15 |
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37 个。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10万亩。 |
市林业局 |
16 |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1.4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6.5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17 |
继续实施淮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 |
市水务局 |
18 |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19 |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0万吨以上。 |
市发改委 市农业农村局 |
20 |
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 |
21 |
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
市农业农村局 |
22 |
建设10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 |
23 |
年内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24 |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和生物基千亿元工程,力争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25 |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打造面向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目的地,实现接待人数300万人次、营业收入10亿元。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体旅局 |
26 |
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5家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7亿元。 |
市商务局 |
27 |
建成4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28 |
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
市委组织部 |
29 |
实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局全覆盖,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 |
市民政局 |
30 |
创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文明村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 |
市委宣传部 |
31 |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依法治理。 |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 |
32 |
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200个。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供销社 |
33 |
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
34 |
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任务。 |
市农业农村局 |
35 |
扩大“三变”改革范围,力争开展改革的村达60%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36 |
实施“百村示范”工程,年内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减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强村达到10%。 |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
37 |
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38 |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300人左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
市科技局 |
网友意见
现将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3月2日—5日,我局向市有关部门征求了修改意见。3月4日—3月29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专家论证情况:3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实施意见》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该《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一号精神,切合我市实际,思路清晰明确,目标切实可行,提出的政策措施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风险评估情况:3月4日,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审核;3月10日,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审核;3月12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意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二、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书面征求30家单位意见,其中16家单位无意见,14家单位提出22条意见,采纳21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建议已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沟通协商一致。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 位 |
具体修改建议或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委宣传部 |
1.创建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区、文明村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以上。责任单位改为市文明办。 |
采纳 |
2 |
市委组织部 |
在“15.强化基础党建引领”一段中: 1、在“建立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一句后面,建议加上:实行村干部凡调必审。 2、“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议完善为: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 3、建议加上: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 4、“建立健全第一书记派驻长效机制。”建议改为: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5、建议加上: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 6、“选优配强镇办领导班子特别是镇办党委书记,做好镇办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类人员’进镇办领导班子工作。”建议改为: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做好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 在“16.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一段中 7、“完善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建议完善为:探索完善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 |
采纳 |
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第13项中“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一句前加上“2020年底前,以明确任务完成时限”。 |
采纳 |
4 |
市科技局 |
1.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3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修改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13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
采纳 |
5 |
市扶贫开发局 |
1. 高质量完成约3000人的年度减贫任务,修改为,高质量完成1021人的年度减贫任务。 2.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责任单位一栏,第一行中“市扶贫开发局”修改为,市扶贫开发局,国家统计局淮北调查队。 |
采纳 |
6 |
市交通运输局 |
1、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年内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04公里,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修改为: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开展全国示范县创建。年内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80.993公里,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 |
采纳 |
7 |
市卫健委 |
1.建议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乡村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修改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到2020年,所有镇办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
未采纳 与省里不一致 |
8 |
市林业局 |
1.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37 个。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10万亩。修改为: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15 个。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7.1万亩。 2.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37个。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10万亩。修改为:创成省级森林村庄 15 个。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完成造林7.1万亩。 |
采纳 |
9 |
市发改委 |
1、第4页,倒数第6行“继续实施淮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议修改完善这句话。因为安徽省淮水北调工程于2019年1月份竣工验收;淮水北调市级配套工程于2018年12月份竣工验收。 2、第5页,倒数第3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6.5万亩。”建议在这句话后增加“其中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因为这项指标列入省考核。 |
采纳 |
10 |
市商务局 |
1、第7页 三、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10.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创建电商特色示范镇4个,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5家以上,农村产品网销额达7亿元。……。建议修改为:……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1个,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千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家,农村产品网销额达5亿元以上。……。 |
采纳 |
11 |
市教育局 |
1.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80所,修改为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58所。全面建立“县管校聘”管理制度,修改为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 |
采纳 |
12 |
市生态环境局 |
1.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农用地安全利用等有关目标任务调整意见的函》,取消我市“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与修复”3类任务,去掉“5.全域建设美丽乡村。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和修复利用”。 |
采纳 |
13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1、将“劝耕贷”业务规模超5亿元,修改为,积极推进“劝耕贷”业务。 |
采纳 |
14 |
市司法局 |
第9页,第16条,增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
采纳 |
15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
16 |
市城市管理局 |
无意见 |
|
17 |
市委督查室 |
无意见 |
|
18 |
市委政法委 |
无意见 |
|
19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
20 |
市供销社 |
无意见 |
|
21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
22 |
市水务局 |
无意见 |
|
23 |
市文旅体局 |
无意见 |
|
24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
25 |
市医疗保障局 |
无意见 |
|
2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意见 |
|
27 |
市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28 |
市统计局 |
无意见 |
|
29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
30 |
市审计局 |
无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