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按月划转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200303004 来信时间: 2020-03-03 10:4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办理公积金按月划转需要什么手续?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20-03-03 10:41
预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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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3-03 11:0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申请条件

      委托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自愿申请按月划转,且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委托人均在市中心(包含濉溪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分别申请。申请委托划转还贷之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已自行还贷一个月,且无逾期情况,即可在当月月底前来办理划扣业务。

      特别提醒:

      1.委托人以还贷名义提取公积金额度超过实际还款额,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2.住房公积金不在本中心缴存的,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3.此业务当月受理,次月下旬划款生效(节假日顺延),生效前需自行还清当月贷款。

      二、所需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关系证明(原件)

      3.近期一个月还贷记录(还款流水记录,只有中行需要提供)

      4. 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现场填写)

      三、其他事项

      1、市中心:淮北市淮海中路73号二楼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0561-12329  0561-3880756

       2、县管理部:濉溪县闸河路幸福家园小区北门 0561-688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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