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 20191012001 | 来信时间: | 2019-10-12 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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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请问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为什么还清之后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是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还是我们自己的规定?我查了一下,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好像没有这么规定,这不是违反国务院的规定吗? |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 2019-10-12 12: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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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答复时间: | 2019-10-14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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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根据淮公委【2018】2号文件《关于适度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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