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191012001 来信时间: 2019-10-12 12:47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  名: *****
信件内容: 请问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为什么还清之后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是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还是我们自己的规定?我查了一下,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好像没有这么规定,这不是违反国务院的规定吗?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19-10-12 12:47
预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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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19-10-14 10:10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好,根据淮公委【2018】2号文件《关于适度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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