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来源:市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190524002 来信时间: 2019-05-24 09:45
信件类型: 其他 姓  名: *****
信件内容: 如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智能预答复情况

预答复时间: 2019-05-24 09:45
预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相关信息如下:
猜您想要了解的信息如下,供您参考:
    相关类似政策文件的链接如下,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5-24 10:44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管理法律规定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目前,主要有境外加工贸易、贸易与生产性企业、境外并购、资源开发等类型。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十、……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

          2.《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第九条第一款: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第一款: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第十二条第二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地方企业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是否涉及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方企业按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该申请。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3.《安徽省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权责事项下放(委托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审改办〔20171号):非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委托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二、程序条件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审查、核准
        对于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核准:国别投资环境;国别安全状况;投资所在国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境外投资导向政策;国别合理布局;履行有关国际协定的义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国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
        国内企业境外投资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东道国政局动荡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与东道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或风俗相悖的;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三、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申请材料
        境内投资主体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核准)等手续时,除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在本系统内提交《境外投资(机构)备案(申请)表》外,还需按本通知要求以纸质形式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一)、境内投资主体在办理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备案或核准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备案手续: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6.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下载
              7.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
      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办理核准手续,除提交(一)中第28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
      《境外投资申请表》;
              3.
      涉及敏感行业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二)境内投资主体办理设立境外机构备案或核准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境外机构备案表》或《境外机构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设立境外机构的内部决议;
              4.
      设立境外机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下载
              5.
      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设立境外机构属核准类情形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国内主体情况、境外机构名称、开办费、境外机构负责人情况简介、设立境外机构事由等。)
          
      (三)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的变更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涉及境外企业增(减)资情形时:
              1.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相关部门内部决议;
              5.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下载
              6.
      涉及增资的,还需提交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增/减资事由说明等)。
             
      涉及投资主体变更情形时,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受让方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
              5.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下载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投资主体变更事由说明等)。 境外机构此类变更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涉及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变更等其他情形时:
              1.
      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2.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该变更事项说明。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还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投资主体名称变更事由说明等。) 境外机构此类变更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材料盖章或签字要求
              
      《境外投资(机构)备案(申请)表》、境外投资(机构)真实性承诺书(需由作出境外投资决定的相关决策人员签字)、《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申请书需盖境内投资主体印章;如为央企,还需加盖集团总部印章。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需盖境内投资主体印章。

      (五)办理地点:北市人民路206号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14商务窗口。

      (六)联系电话:0561-3111196

       

      用户满意度评价:
      • 评价结果:

      办件流程公开